陆拖

暂时跑路

【叶修】平安北京案件通报

        

少年窃胞弟身份证离家出走
民警沿网吧登陆点千里寻人 

  
    
  
  6月5日晚,正是万家灯火才逐一熄灭的时点,来自北京东城分局和平里派出所的韩警官和同他一起从千公里之外赶到杭州的同事们却丝毫不敢怠懈,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等候了整整一周的“猎物”即将经过这条僻静的小巷,前往五十米外的嘉世网络会所。6日凌晨三点,两个摇晃的身影从附近的居民楼走出,沿着韩警官事先预计的路线拐入小巷。随着一声令下,蛰伏多时的民警们迅速将两人制服,带至抓获地点最近的萧山分局宁围派出所。在这里,犯罪嫌疑人叶某及其同伙苏某某对自己窃取他人身份证的罪行供认不讳,并顺从地接受了民警将其强制带回原籍的处理。

  据悉,叶某,北京人,三年前因琐事与其父争吵后离家出走,花光身上积蓄后流浪至杭州,与当地无业游民苏某某结为朋友,长期在萧山一带各大网络会所通过贩卖网络游戏装备赚取生活费。期间曾有不法获取游戏公司信息行为,皆以二人不满十八周岁为由,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实质处罚。今年5月中旬,某网游竞技联盟成立,叶某在嘉世网络会所老板陶某的劝说下,动了成为职业电竞选手的心思,无奈自己离家前并未办理身份证,重新办理又风险极高,于是叶某决定回家一趟,偷窃自己胞弟的身份证来提供职业联盟所需个人资料。5月29日,叶某声称庆祝生日出现在弟弟面前,并以此为由灌醉其弟,盗取其身份证后连夜回到杭州,报名了陶某名下的职业战队。隔日其弟酒醒后,自知叶某偷走自己身份证一事,当即联络警方,请求带回嫌疑人叶某及被其盗用的身份证。东城区警方接到报警后,为最大程度上减少群众损失,保护个人信息不被不法分子盗取,迅速立案,虽然叶某在偷取其身份证后只用来提供个人信息,但警方仍在六个工作日内根据火车站摄像头等蛛丝马迹追查到了叶某的行踪,并根据其最近一次在网吧使用身份证的线索确定了他的行动路线,成功将其抓获。

  由于叶某在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本应处以一定时长的拘役管制,但报案人主动提出取消对其的控告,且因警方行动及时,并未造成严重影响或令其得到不正当获利,故仅判处罚款200元以示惩戒,叶某在父母及弟弟的面前真诚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达了对弟弟的歉意,保证不会再犯。

  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盗用他人身份证,对别人的经济和精神造成危害,除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处罚外,还要按照民法规定赔偿被害人损失。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盗用,如遇类似情况,也应尽快与警方联络,减少因此所承受的各方损失。

  

  

——————

当然是我编的。法律条款好像是百度的……

清理电脑翻出来的弃稿hhh去年寒假在报社实习,天天被按着写法律社会新闻,而且还真的碰到过《冒充哥哥骗领身份证 兄弟双双受处罚》这种通讯稿,遂摸鱼之。

韩警官辛苦了【各种意义上

评论(9)
热度(124)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陆拖 | Powered by LOFTER